欢迎您,请 登录 或 注册

论坛积分体系说明|用户须知
本论坛版主工作制度(讨论稿)
第三方维修公司汇总,欢迎补充
技术精湛的工程师加入|新人必读帖
2012年版主招募中,欢迎加入
等待验证会员请讲|医工币充值说明
论坛广告位列表及报价
我来说说“医学工程在线”的定位
论坛获取金币的方法总结
大文件上传方法图解说明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评分细则
空位待租,可链接到指定网址
查看: 3033|回复: 0

[综合资讯] 我国跨境卫生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已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0-11-24 11: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边境卫生合作既契合卫生工作实际需要,也是我国周边外交的重要内容。记者日前从卫生部获悉,近年来,我国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防控、传统医药、突发事件、口腔医学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跨境卫生合作机制初步建立。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疾病跨境传播趋势日益明显,许多卫生问题靠单一国家无法解决,需要多国联手合作,共同应对。我国50%以上的疟疾病例、登革热病例为输入病例,而周边国家时有发生的脊髓灰质炎病例,也让我国面临脊髓灰质炎输入的潜在威胁。据卫生部国际合作司资料显示,近5年来,我国边境卫生合作项目地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项目地区逐渐扩大,已累计投入800多万元,培训当地卫生技术人员300多人次。目前,我国建立的跨境卫生合作机制有:中国—东盟(10+1)、东盟—中日韩(10+3)卫生部长会议机制,中日韩卫生部长会议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卫生论坛,GMS卫生工作组。

  我国近年来陆续开展的边境卫生合作项目包括:与东盟的合作,中日韩三方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湄公河流域疾病监测项目,中亚区域合作和与蒙古国、朝鲜的合作。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常规传染病合作机制及疫情交换信息平台,已成为亚洲区域合作的范例。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安装APP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