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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被诉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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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08: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答复镍铬烤瓷牙使用者的行政申请———

  本报讯 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镍铬烤瓷牙事件”又有新进展,称国家药监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至今不答复有关医疗器材生产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镍铬烤瓷牙的使用者刘潇虎先生,昨天向北京市西城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国家药监局。法院收下了刘先生的诉讼材料,并承诺7日内对是否立案作出答复。

  3月中旬,“镍铬烤瓷牙可能导致肾病”的消息引发了全社会对烤瓷牙安全问题的关注。本案原告刘潇虎先生是一家公共卫生公益机构的工作人员,其本人也是镍铬烤瓷牙的使用者。

  刘潇虎在诉状中说,今年4月16日,其通过EMS向国家药监局快递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全国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所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人体对镍、铬、铍、钴等重金属的耐受范围标准等3条信息。该申请于4月17日被投递至被告处。按照规定,国家药监局应于法定期限即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至今仍无任何回应。

  刘先生认为,公民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国家药监局对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作任何答复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刘先生请求法院确认国家药监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国家药监局就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书面答复。

  代理此案的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的李仁兵律师表示,“镍铬烤瓷牙事件”发生后,由国家药监局授权的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材料专业委员会完成的调查报告仅有558字。此后药监局发言人称更深入的调查仍在继续进行。几个月过去了,药监局并没有向社会公布任何调查进展以及任何有关情况的统计数据。烤瓷牙使用者只有选择依法起诉,通过法律程序促使政府部门公布。

  昨天,记者就刘先生的起诉致电国家药监局新闻办,对方表示还不清楚此事。
发表于 2009-7-3 1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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