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d 发表于 2014-2-20 09:30:50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卫生管理
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和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卫发〔2011〕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
(一)专业级别设置:
考试类别        专业级别及任职资格        专业代码
卫生管理        助理卫生管理师(初级师)        152
        卫生管理师(中级)        172
临床医学工程        临床医学工程技师(初级师)        151
        临床医学工程主管技师(中级)        171
(二)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安排:
考 试 科 目        考试日期        考 试 时 间
基础知识        2014年5月17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2014年5月18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考试方式: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考生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凡符合《贵州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黔卫发〔2011〕1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报名范围:只限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药卫生机构内(不含民营医疗机构)从事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条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工作,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资格的考试。
(二)申报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1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入口)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
2、现场确认时间: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4年1月11日至1月28日期间进行。考生本人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确认报名。
3、考试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申报人在本人从业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点、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在筑的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4、省直管县威宁县、仁怀市,以及贵安新区的考生,继续按原报名渠道报名参加考试。
(三)有关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报名参加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
(四)关于转岗申报。因工作需要,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其他技术岗位转入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三、考试成绩及效用
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视为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颁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省范围内有效,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政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岗位卫生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人力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将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实施等与本市、州辖区(考点)承担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二)申请表增加条形码。报名点或考点工作人员可配备使用扫描枪扫描申请表右上角的条形码,读取考生的网报号和校验码,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页面,进行确认工作,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效率。
(三)各考点在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数据上传前,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报名工作和考试顺利完成。
五、其他事宜。
(一)收费。2014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共考4科。
(二)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4年5月4日起至5月18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联系人:
1.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吴翔    赵成松    电话:0851-3617522
2.省卫生厅人事处
马昱    电话:0851-6820725

附件:1. 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2. 报考条件一览表
3. 考务计划安排表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





附件1
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后的《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填报提交后打印)。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下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初级〔师〕或中级)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并加盖印章。
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4.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上传和提交的照片必须相同,并为考生本人近期证件照(白底),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1寸或小2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5.2013年度考试成绩单(参加了2013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的考生)。
6.因工作需要,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其他技术岗位转入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岗位,报考现在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必须提交“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的单位证明。
二、规范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名称)填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三、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考生网上报名结束提交信息前,应仔细核对填写的报名信息,再打印《2014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考点或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应复核《201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信息与考生提交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2014年度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览表
学历        报考级别        任职年限(截止2013-12)        从事本专业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年限(≧)
中专        初级(师)        受聘在初级(士)岗位工作满5年(2008-12前)        6年(2007-12前)
        中级        受聘在初级(师)岗位工作满7年(2006-12前)        13年(2000-12前)
         
专科        初级(师)        受聘在初级(士)岗位工作满2年(2011-12前)        3年(2010-12前)
        中级        受聘在初级(师)岗位工作满6年(2007-12前)        9年(2004-12前)
         
本科        初级(师)        毕业当年报名、次年考        1年(2013年起)
        中级        受聘在初级(师)岗位工作满4年(2009-12前)        5年(2008-12前)
         
硕士        中级        毕业当年报名,次年参考        1年(2013年起)
         
其他报名规定        ⑴基本条件:凡符合《贵州省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黔卫发〔2011〕1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⑵报名范围:只限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药卫生机构内(不含民营医疗机构)从事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⑶硕士学历直接申报中级资格条件: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精神,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受聘到我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工作,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中级资格的考试。
⑷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⑸关于转岗申报。因工作需要,从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其他技术岗位转入卫生管理或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在本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⑹考试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申报人在本人从业单位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考点、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在筑的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央在黔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在省直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⑺省直管县威宁县、仁怀市,以及贵安新区的考生,继续按原报名渠道报名参加考试。
⑻考试成绩及效用: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考试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视为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专业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颁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省范围内有效,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⑼受聘在初级(士)或初级(师)岗位工作,含受聘专业技术相应等级岗位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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