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医疗耗材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低值医疗耗材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讨论稿)总 则
一、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二、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把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对已纳入政府招标采购目录的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参加北京市统一招标。未列入的项目,由医院招标工作小组进行招标采购)严禁各种违规行为和不公平竞争。
2、坚持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符合医院使用需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依照价格质量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严格把好质量关。
3、坚持规范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的同时,完善招标采购的方法,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招标采购的效率。
三、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招标。凡列入招标目录的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低值医疗耗材采购招标工作小组,院长、主管副院长、纪委书记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由招标办协同负责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编制本单位招标采购目录;推荐医疗、医技、护理、器械方面的专家进行质量把关,完成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的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招标小组成员如下:
召集人:
成员:涉及到的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及有关专家
招标采购程序
(一)由供应处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采购历史资料并编制采购品种目录。
(二)向申请投标的单位发放“西苑医院关于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通知”。按分类同类产品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三)由招标办、纪监审办公室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四)对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发放“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招标品种目录”和投标说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封装上交。
(五)由招标办组织开标工作。纪委书记、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
(六)编制书面评标分析报告;向院领导及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
(七)召开西苑医院低值医疗耗材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会议。向院领导提供所需的分析信息和数据,进行讨论,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并报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审批。
(八)召开配送单位服务承诺会议。
(九)整理投标文件存档备查。将“中标价格目录”移交主管部门。
评标标准
(一)坚持科学评估、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的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包括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质量、投标报价、配送服务和商业信誉等。
对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参加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三)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并能够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等及时供货。
投标人在医用材料及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是新的吗?收藏! 学习 学习........谢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