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冯工 发表于 2009-7-31 19:37:40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制度(讨论稿)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制度(讨论稿)

一、关于医学工程在线
科技飞速发展带动医学工程新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大量引进各级医院,如何确保这些医疗设备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已是现代医院非常关注的问题。医学工程在线 www.bmeol.com 是一个开放自由的空间,这里是一个技术交流的场所,这里汇聚医院管理人员、设备科工程师、医疗设备厂家技术人员、销售代表及第三方维修公司等医学工程行内同仁。欢迎大家在这里畅所欲言,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共同提高。 医学工程在线定位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医学工程同行朋友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论坛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论坛的经营管理由论坛管理团队(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二、本论坛发贴内容原则:
1、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严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5、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6、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7、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8、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10、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1、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12、严禁一帖多发、刷版(帖)等恶意灌水现象等破坏论坛公共秩序及侵害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
三、论坛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论坛会员享有在论坛各公开版块发表言论的权利,但必须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
本论坛保护会员个人资料的隐私权,保证除依法与司法机关配合外,不泄露会员个人注册资料;
3、
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各个正式开放版块版主;
4、
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建议开设论坛新版;
5、
论坛会员有权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
6、
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如会员不得上传不规范头像和签名,论坛会员不得用“国家领导人、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人员会员名称相同和相近的文字和图案以及站方认为其他不合适的文字和图案”;
7、
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8、
论坛会员为论坛规划提出有价值建议的、配合站方出谋划策搞好重要活动的、在本论坛的人气指数很高的、以及其他站方认可的其他积极行为等可以享受论坛“贵宾”待遇的权利;
9、
论坛会员为论坛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为论坛规划提出价值性建议的以及站方认可的其他积极行为等论坛会员可享受论坛一定的物质奖励;
10、
本论坛希望各位会员在问题解决之后有义务将处理方法和结果做回帖,这样既可以将帖子完整起来,也可以让其他会员看到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方法,同时也符合工程技术的严谨原则,论坛也将给回复处理结果的用户一定的积分奖励。

四、论坛管理
1、
论坛管理由站长、管理员、超级版主和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团队;
2、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由医学工程在线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论坛所有管理工作由“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和执行;
3、
论坛设站长一名,负责编制论坛发展规划、站务建设、管理人员任免及管理人员权限变更等重大提议的审查及决策、负责论坛日常管理事务、审批栏目、设置管理人员权限、对外交流、发布论坛重要公告及协调论坛管理团队工作等一些论坛战略方面的事务;
4、
论坛管理员协助站长做好站务相关工作。根据论坛安排负责管辖区域的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管理监督、版主任免及考核等工作。论坛管理员和超级版主等不同管理角色组成的团队负责论坛日常事务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论坛的内容监管工作;
5、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块,内容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遴选、组织论坛活动和配合站方完成阶段性活动等工作;协助站长做好站务相关工作。

五、处罚原则
1、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论坛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2、
利用论坛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
违反言论规则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4、
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论坛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5、
论坛系统记录可以作为会员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六、投诉
投诉须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矛盾”的原则,客观、求实,尽量避免以个人好恶对版友、管理人员以及本论坛进行攻击和恶意中伤。原则上不受理论坛各版版主正常工作范围内可以解决问题的投诉,如删贴、锁贴、置顶、加精华等操作,建议先以论坛短信及其它联系方式与各版版主联系沟通,在正常沟通之后协调解决不了的,对各版版主管理有质疑和意见的,可以向论坛管理员投诉。版友投诉由各版超级版主及管理员受理,在论坛管理版上发布的处理意见,为论坛投诉的最终处理结果,不再接受重复投诉。凡在投诉帖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投诉,论坛管理版不予受理:
1、
未写明投诉对象和事情经过的;
2、
未附带相关证据或未声明证据所在之处的;
3、
带有任何人身攻击性质言论的;
4、
经查违反所投诉版发帖规定的;
5、
附带证据属于论坛无法核实和取证的,例如QQ聊天记录;
6、
版友与版友个人之间的矛盾和争执;
7、
由论坛引发到现实生活的纠纷类投诉;
8、
不属于论坛管理版管辖范围的其他投诉。

七、版权声明
论坛会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医学工程在线论坛有权将在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
用于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医学工程在线”;
2、
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通知医学工程在线管理团队、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医学工程在线”;
3、
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八、免责声明
下列情况下本网站毋须承担任何责任:
1、
密码造成的损失;或由于个人密码或密码保护问题与回答设置过于简单,被人识破造成的损失;
2、
用户自行保管用户个人资料、所发信息等内容,由于不可抗因素(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或永久性关闭等等)造成的论坛数据丢失或个人数据丢失,论坛不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由于帖子内容危害他人造成的精神及财产损失与本站无关。请追究发贴人,但是本论坛会予以协助;
4、
论坛是一个开放的环境,会员的发贴只代表个人行为,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及时同论坛管理员联系,以得到及时处理;
5、
用户自行对其在本网站的行为负责。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侵犯著作权等,将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本论坛不承担相关连带法律责任;
6、
许多会员提出了许多维修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得到了其他会员的解答,但是解答是否正确本论坛不作保证,由于会员回帖错误造成损失者,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基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论坛保留修改论坛基本规则的权利。
制订本守则的目的,不在于约束网友,而在于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此制度只针对论坛里的各种现象,而不针对个人,为了论坛的生存和发展,请各位网友理解。对于发表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所规定九条的用户,在公安机关要求时我们将会积极配合。
本制度由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且医学工程在线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以后的实际情况对此规定的各个条款进行修改和变动。

为了论坛能够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发展,给朋友们创造一个好的网上家园,请大家相互监督,一起努力。共创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美好的明天。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学工程在线论坛管理委员会
2009-7-26

宁波冯工 发表于 2009-7-31 19:46:31

国家目前对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要求很严,基本要求就要有健全的BBS五项管理制度(栏目明确制度、专职管理人员 负责制度、用户上网登记制度、规则张贴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我们论坛只有一步步去制定相关制度、完善自我管理才能长久生存,请大家多对本讨论稿作建议修正,谢谢无心人潜心编写样稿:handshake

haitaow 发表于 2009-7-31 19:58:15

:handshake
支持!!!!!!!

jdb520 发表于 2009-7-31 21:26:34

接受!!!

yydyxt 发表于 2009-7-31 22:23:13

:victory::victory::victory:
支持!!!

nh天仙 发表于 2009-8-1 15:22:07

坚决支持,积极参与

中房公寓 发表于 2009-8-2 20:24:40

支持啦,呵呵,规矩才能方圆嘛

寻找平衡感 发表于 2009-8-5 12:01:49

建议我们论坛发帖时有规则张贴详细制度,以符合国家对电子公告服务BBS五项管理制度中规则张贴制度的要求,具体可以参考YEES,范文如下:

本文及本文发文者相关回帖由发贴者发表,发贴者与www.bmeol.com医学工程在线依照国家互联网管理相关规定享有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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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人 发表于 2009-8-5 14:32:54

呵呵,还有版主尽可能帮助会员解决问题,不要过多的去灌水,呵呵!

action2008 发表于 2009-8-6 08:53:57

禁止恶意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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