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 发表于 2012-3-5 19:40:48

医院新开科室设备的检查问题,问题纠结特殊,请各位大侠看看正文!!谢谢了(急)

我院目前准备新开产科,而产科的设备是4年前就引进的,当时安装完成后由于未开科拆除了。
本单位总共有4个员工都是医院于近2年引进的。但是现在医院新开产科需要有人员重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目前需要调试的设备有“胎心监护仪”“婴儿暖箱”等。
现在医院有两套方案:
1.由设备科工程师自己检测,调试。

2.由专业厂家进行检测,调试,并出具相关书面报告。

由于成本问题目前领导比较倾向与方案(1),

而设备科考虑到此种设备的优良与否直接对婴儿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都会照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如果因为设备问题而导致的医疗事故的话选用方案(1)医院承担的责任也相对较大,所以比较而言设备科更倾向于方案(2)。

个人的智慧与考虑都是有限的能请各位大侠帮帮忙分析下利弊吗?本人实在是太纠结了又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事说好,请各位大大帮帮忙吧!!!

yydyxt 发表于 2012-3-5 20:32:13

由设备科工程师自己检测,调试后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出具检测报告

苍蝇 发表于 2012-3-5 22:09:38

yydyxt 发表于 2012-3-5 2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由设备科工程师自己检测,调试后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出具检测报告

谢谢了,这个办法不错啊!!

ccpp3000 发表于 2012-3-6 08:23:13

其实设备科工程师自己检测就可以搞定了,计量检定部门可以出具检测报告吗???他们说不定都不知道检测哪几项参数。胎心监护仪只要用手在探头上模拟轻轻敲击看看工作是否正常就行。婴儿暖箱如果长时间不用 使用时先把温度探头表面清理下,在箱里放一温度表工作一段时间,看看是否和暖箱上温度是否一致,温度到设定值时是否自行跳开,风扇是否自行启动。

jiangcs 发表于 2012-3-6 23:13:14

    倾向于前者。刚成立产科,为节约成本来讲完全应该支持。同时相信设备科同仁完全有这个技术力量完成该项工作。但却是应该请法定的计量机构做检测,以达免除医院方责任,保护医护人员利益的目的。
    上世纪90年代,计量口曾根据对应的医药行业标准制定过针对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的检定规程JJG893—1995和针对胎儿监护仪的检定规程JJG394—1997。前者后来修订成为JJG893—2007,后者至今未作修订。但医疗器械口对相关标准已做过两次修订,最新版本是YY 0448-2009 《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率仪》和YY 0449-2009 《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
    国际上并没有单独针对胎儿监护仪的技术标准,JJG394—1997的唯一根据是医药行业标准YY0449。

ppyhz 发表于 2012-3-18 21:27:38

4楼说的有道理,计量检测他们不一定开展这项业务,其实先自己申报买个检测设备,领导批了,大不了自己做,如果不批,那就找厂家来干。一说安全,领导也会怕的。

晒被子娃 发表于 2012-3-21 13:36:46

本人觉得1楼的方案可行。可以自己结合实际先自己检测看看,倘若请厂家检测后,如有问题,厂家会说你使用不当或是监督不力。总之自己心里要有数就好。

bmefrog 发表于 2012-3-21 17:03:41

咳咳.....不错不错...很上进

秦磊 发表于 2012-3-28 17:07:18

我觉得如果是闲置过久的设备重新启用,担心某些指标不准确的话。可以首先联系生产厂家,咨询生产厂家是如何对设备出具产品合格证的,然后一一对应进行检测。如果是厂家配备的都是专业的检测仪器,而医院又没有能力购买相应的检测设备,那么就只有返厂进行全面的检测后出具合格证书。至于需要计量检测部门出具检测报告的,也可以同时咨询当地的部门。 如果经过检查,设备仅仅是闲置而没有使用,除了电池等消耗性部件外,也可以直接使用的。

hxsrmyy 发表于 2012-9-9 14:07:39

其实不是不相信医院工程是的技术质量 而是现在如果医院把责任都推到设备科的头上,谁能承担啊?况且你节省的成本给了谁?领导是否领情?这些都得均衡考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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