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知心 发表于 2011-11-29 20:45:43

针对“只在技术交流区发布广告,而从不参于技术讨论的会员”处罚

论坛是全体有致于技术交流会员共同的家,请大家一起呵护,同时抵制那些扰乱论坛秩序的商家。

配件交易请发至:配件交易版;
整机交易请发至:整机交易版;
维修服务请发至:服务供需版。

坚决抵制那些只在技术交流区发布广告,而从不参于技术讨论的会员,对此类会员的违规行为,论坛将从重处罚。具体如下:
在技术交流区中,多个版块或多次发布广告,处以禁止发言一个月的处罚,并予以警告;
如不听劝告,继续用其他ID发布类似广告的,论坛将永久过滤相关产品及相关联系方式。

lxc2011 发表于 2011-12-2 16:54:50

这个 支持老大

xibeifeng 发表于 2011-12-3 14:20:04

支持版主,不是广告在线

luzhiwei 发表于 2011-12-17 08:14:05

支持版主政策

fengd 发表于 2011-12-19 11:28:49

有些直接删除哈

老藕 发表于 2013-3-26 14:49:59

学习了,支持总管。:handshake

暮色. 发表于 2013-4-25 16:24:53

学习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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