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规范化试点科目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规范化试点科目2009年07月06日 发布
近期,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工作计划》安排,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试点科目》,以提高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规范化试点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血液透析相关产品、口腔器材的采购使用环节进行规范化试点,针对植入性医疗器械可追溯性差的现象,探索一条解决“先手术、后登记”非正常程序使用问题的有效途径,以规范医疗机构采购、验收、使用行为。
二是ICU病房、急救室(抢救室)器械配备器械的使用管理进行规范化试点,结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对涉及ICU病房的器械使用行为进行规范。
三是对医疗机构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部分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测进行规范化试点,摸清医疗机构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预防性维修、性能自测等方面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对诊断类设备监护仪和治疗类设备婴儿培养箱,通过监督检验,积累经验,建立在用设备的质量检验规范。
四是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进行规范化试点,全面了解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执行操作规程使用医疗仪器、设备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五是对乡镇卫生院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卫生材料等常用耗材的使用进行规范化试点,以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索证、采购、配送及使用行为。 我们07年也进行了一次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不过是嘉兴地区的试点工作,总得来说一句话,很遗憾,没有坚持多久,更不用说得到怎样的推广了。我个人觉得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只是要做好这些真的很不容易。 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的工作要制度化,具体化,否者都流于形式应付检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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